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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这一刻在国家记忆中永存!
作者: 汪建中 | 2008年05月19日 12:41 | 栏目: 汪建中引文(114) 点击 | (16) 评论 | 本文地址: http://wangjianzhong1.blshe.com/post/4644/203208

国 务 院 公 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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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死难同胞致哀!